“寶萬”劇情重演:陽光保險舉牌后 伊利緊急停牌(2)
據修訂后的章程,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伊利股份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時,應當在三日內向公司董事會發出書面通報。在通報期限內和發出通報后二個交易日內,不得再行買賣公司的股票。
在發生惡意收購時,修改后的章程約定,公司須一次性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按其在公司的上一年度應得稅前全部薪酬和福利待遇總額的十倍支付現金經濟補償金;關于更換及提名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須連續兩年以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15%以上股份的股東才有權提出提案。
此外,章程還稱,從公司長遠利益考慮,董事會為公司選擇其他收購者,以阻止惡意收購者對公司的收購。
9月14日為伊利今天停牌前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天伊利股份收報16.11,漲0.50%,最近三個月累計漲幅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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