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ATM轉賬可撤銷 為防詐騙央行屢出新規
12月1日起ATM轉賬可撤銷 為防詐騙央行屢出新規
詐騙,一個讓人深惡痛絕的非法行為,損害了多少老百姓的合法利益,隨著近年來爆出的電信詐騙事件層出不窮,央行也是采取了各種應對措施,項城網希望電信詐騙事件能夠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日前,央行發布《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全能型”賬戶,開戶后6個月不用,賬戶將自動凍結,以全面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減少“僵尸賬戶”。
從“徐玉玉事件”到“北京朝陽老人被電信詐騙百萬”,轉賬無疑是電信詐騙最終得逞的關鍵環節,央行新規對ATM機、網銀等自助渠道轉賬作出了格外細致的規定,讓作為中間渠道的銀行為潛在的受害者爭取更多挽回的時間和可能。
央行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在提供轉賬服務時,應向存款人提供實時到賬、普通到賬、次日到賬等多種轉賬方式,存款人需選擇后才能辦理。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ATM機等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設備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后辦理資金轉賬。在發卡行受理后24小時內,個人可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受理行應在受理結果界面對轉賬業務辦理時間和可撤銷規定作出明確提示。
行內異地轉賬 三個月后免費
為有效遏制買賣賬戶和假冒開戶的行為,全面推進賬戶實名制管理,《通知》明確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個人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已開立Ⅰ類戶,再新開戶的,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此舉旨在保護資金安全。
同時,為降低居民轉賬成本,《通知》明確,銀行對本銀行行內異地存取現、轉賬等業務,收取異地手續費的,應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實現免費。
《通知》加強了對異常開戶的審核,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有權拒絕開戶:對單位和個人身份信息存在疑義,要求出示輔助證件,單位和個人拒絕出示的;單位和個人組織他人同時或者分批開立賬戶的;有明顯理由懷疑開立賬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加強賬戶交易活動監測,對開戶之日起6個月內無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應當暫停其非柜面業務,支付機構應當暫停其所有業務,銀行和支付機構向單位和個人重新核實身份后,可以恢復其業務。
三種轉賬方式由存款人選擇
《通知》明確,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和支付機構提供轉賬服務時應當執行下列規定。向存款人提供實時到賬、普通到賬、次日到賬等多種轉賬方式選擇,存款人在選擇后才能辦理業務。
針對不法分子指導受騙者通過英語界面轉賬的情形,《通知》指出,銀行通過自助柜員機為個人辦理轉賬業務的,應當增加漢語語音提示,并通過文字、標識、彈窗等設置防詐騙提醒;非漢語提示界面應當對資金轉出等核心關鍵字段提供漢語提示,無法提示的,不得提供轉賬。
同時,《通知》加強了銀行非柜面轉賬管理。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在為存款人開通非柜面轉賬業務時,應當與存款人簽訂協議,約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轉賬的日累計限額、筆數和年累計限額等,超出限額和筆數的,應當到銀行柜面辦理。《通知》明確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自助柜員機轉賬的,在發卡行受理后24小時內,可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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