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到初五 北市僅2河濱公園可放鞭炮
春節期間,部分河濱公園開放燃放爆竹煙火,北市水利處表示,今天初二至初五僅開放2處,且回歸平常時段從早上8點到晚上10點放鞭炮,并非比照年節的24小時放鞭炮,其余河濱公園則禁止燃炮,民眾若違規而勸導不聽者,將依法開罰2400-6000元不等。
水利處表示,前兩天除夕、初一(1月27和28日)因應年節放鞭炮的習俗,開放河雙21號河濱公園(龍舟點睛場)、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約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福安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及木質地板區)和關渡水岸公園(不包括自行車道、木質地板及人行道區),這4處指定區域可24小時燃炮。
但今起初二至初五(1月29日至31日),則回歸平日時段,開放河雙21號、福和河濱公園的2處指定區域,施放時間限于早上8點至晚上10點,其他地點則不開放。
詳情可至水利處網站查詢,或以現場的標示範圍為準。
春節期間,水利處表示將派員加強巡邏,以維護游客安全和環境整潔,也請民眾注意,燃炮請在河濱公園指定的區域和時段,若有違規情形,水利處的巡查人員將先勸導,仍不改善者,將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依違規次數開罰2400元至6000元。
建議民眾基于環保,少放鞭炮和煙火,也不要隨地丟棄垃圾造成髒亂。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河濱公園放鞭炮範圍圖

河濱公園放鞭炮範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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